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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定远县徽盐璟著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
    • 2024-10-25 16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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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项目名称

    定远县徽盐璟著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项目

    项目编号

    czdygc202409-026

    招标人

    名称

    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

    地址

  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红星美凯龙商场4楼

    联系人及电话

    刘工,0550-4288837

    招标代理机构

    名称

  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    地址

  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(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)

    联系人及电话

    李工、张工,0551-63732537、63736237

    招标方式

    公开招标

    开标时间

    2024年10月24日08:30

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

    投标人名称

    安徽途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

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    投标价(元)

    伍佰壹拾叁万玖仟伍佰叁拾玖元壹角叁分(5139539.13元)

    项目经理

    姓名

    朱曼

    证书名称

 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

    注册编号

    皖234222213118

    工期

    180个日历天

    质量标准

  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

    投标人业绩

    /

    项目负责人等

    业绩

    /

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

    投标人名称

    安徽健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

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    投标价(元)

    伍佰壹拾叁万玖仟柒佰肆拾伍元伍角陆分(5139745.56元)

    项目经理

    姓名

    袁宵

    证书名称

 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

    注册编号

    皖234131456443

    工期

    180个日历天

    质量标准

  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

    投标人业绩

    /

    项目负责人等

    业绩

    /

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

    投标人名称

    安徽坚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
 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

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    投标价(元)

    伍佰壹拾肆万零贰佰壹拾陆元整(5140216.00元)

    项目经理

    姓名

    王超

    证书名称

 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

    注册编号

    皖234212120175

    工期

    180个日历天

    质量标准

    合格标准

    投标人业绩

    /

    项目负责人等

    业绩

    /

    公示时间

  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

    招标代理费

    收费标准

  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〔2023〕19号文《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》执行

    招标代理费

    25031.29元

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
        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并在工作时间内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。材料递交至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,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(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),联系人:李工、张工,联系电话:0551-63732537、63736237。

  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,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—通知公告—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。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 

   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 

   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 

    (3)被异议人名称; 

   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 

   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 

    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 

    (7)异议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 

    (8)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 

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    (1)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; 

        (2)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; 

       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 

      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 

      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 

      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

  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,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(http://ggzy.chuzhou.gov.cn/fwzn/011001/011001001/011001001003/20200221/77dfe016-d873-4f45-ad44-8932e6ed9f89.html),书面投诉材料(http://ggzy.chuzhou.gov.cn/fwzn/011001/011001001/011001001003/20200727/37bd7fea-dfd6-42e5-b32f-ad4de4e37da4.html)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,地址: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(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),联系人:忽主任,联系电话:0550-4288633。

 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
    (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
        (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
        (3)提起投诉日期;

        (4)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、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;

        (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;

        (6)对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,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;

        (7)署名。

        投诉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

    附件:评标情况一览表